关于加强招生监管、规范招生行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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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招生监管、规范招生行为的通知
作者:jiaowuch…    招生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2/7/6

各分部、学院:

学校近期集中查处了委托中介招生、报名机构收取全部学费失联、报名机构虚假承诺、异地招生等多起性质恶劣的招生违规事件。为严格招生纪律,加强招生监管,规范招生行为,增强风险防控意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禁与招生中介合作,或委托中介机构招生。各分部、学院、学习中心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招生注册的职责和权利。一经发现并查实有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代理招生的行为,取消涉事学习中心招生资格,且今后不得重新列为学习中心。

二、规范招生宣传。各分部、学院、学习中心及相应的合作单位,须根据国家开放大学统一的招生政策开展招生宣传工作;须以“国家开放大学**分部(学院)**年*季招生”名义发布招生信息,不得发布模糊和虚假信息误导学生。

三、加强招生监管。各分部、学院须加强对招生宣传的监管,学习中心及合作单位招生简章和宣传材料中须包含所属分部(学院)名称和招生监督电话。各分部、学院须严格审查所属办学机构招生宣传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存在虚假承诺等不实宣传内容,并对经审查发布的内容负责。

四、加大异地生源审核。各分部、学院、学习中心在审核过程中要特别警惕跨区域招生、挂靠注册等违规办学行为。重点审核异地生源,禁止跨区域招生、挂靠注册。异地生源一经发现查实,一律注销学籍。

五、强化前置学历审核。各分部、学院、学习中心须切实把好入口关,严格审核前置学历资格材料,严禁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得专科或本科入学资格。

因入学资格审核工作未落实或不严格致使不符合条件的学生注册入学,由此产生教学、考试及毕业审核等相关问题,进而引发学生信访投诉甚至法律诉讼的,总部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对相关学习中心给予暂停招生直至撤销处理。

六、统筹招生、教学与考试的全过程。各分部、学院、学习中心须根据教学与考试的实际支撑能力,合理确定招生规模。严格按照总部关于教学和考试的相关要求,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认真落实教学过程,强化考风考纪教育,加大考场建设投入,做好考试组织的相关工作。

七、总部将建立合作办学机构黑名单制度,对违规办学的机构予以公布,禁止办学体系内的学校与黑名单上的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学历与非学历继续教育合作。

请各分部、学院严格对照以上要求开展自查自纠,确保相关工作规范有序。分部、学院应将主要精力和投入聚焦内涵建设,按照《关于深入推进网络教学团队建设工作的意见》(国开教〔2019〕18号)和《国家开放大学网络教学团队建设管理办法》(国开教〔2019〕19号)要求不断完善教学支撑能力,努力为学生提供更加优质的教学支持服务。

招生信息录入:jiaowuchu    责任编辑:jiaowuc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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