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十一”国庆前后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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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十一”国庆前后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校办    通知公告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10/9

自贡市教育局

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十一”国庆前后

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高新区社事局,各市属院校、市管民办中职学校:

为切实做好国庆前后及放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十一”国庆前后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4576 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集中对师生开展一次安全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告知家长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组织对校园安全工作的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格执行节日值班制度,遇有重要紧急情况,及时上报,确保国庆期间学校安全。

 

附件: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十一”国庆前后 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自贡市教育局

2014929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十一”国庆前后

 

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川教函〔2014576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内江铁路机械学校、成都西藏中学:

“十一”国庆节即将来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十五届西部国际博览会即将召开。为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欢乐、平安、祥和的节日,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十五届西博会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环境,现就做好国庆前后的学校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要进一步做好国庆前后的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地各学校要结合贯彻《四川省教育厅关于集中开展 2014 年秋季开学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在秋季开学学校安全大检查的基础上,针对国庆前后学校安全工作的特点,进一步加强节前检查、节中监控、节后总结工作。要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于节日安全管理的始终,着力为广大师生营造安全、祥和的节日环境。特别是遭遇川东北暴雨灾害的学校,更是要在近期以灾害后的隐患治理为抓手,确保正常的安全复课、行课。同时,有组织大型庆典活动的学校,要严格检查消防、治安防范、反恐防爆的工作是否到位,要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并向相关部门申请备案。有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的学校,必须将安全管理放在首位,确保学生集体活动的全过程安全。

二是要切实强化国庆前的学生安全教育。各地各学校要在节前集中开展一次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教育的重点应涵盖假日出行的旅游安全、交通安全、治安安全、防溺水安全、和在校园活动期间的消防安全和食品卫生安全等,教育要有深刻案例并力求实效。要教育学生避免到危险的区域和安全情况不明的场所活动,特别针对女性学生更是要提醒她们不搭乘“黑车”和非法营运交通工具,不与陌生人交往,主动抵制网络交往中的约见、约会,提高自身防范的安全意识,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三是要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执行节日 24 小时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工作人员和校卫队校园巡查等制度,做好防盗、防师生受侵害的预防工作。要安排人员,加强节假日校园的值守和安全保卫工作。各高等学校要切实加强对节日留校学生的管理,从关心他们的节日生活、安全的角度出发,确保他们能过上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

各地各高校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准确上报重大情况和重要信息,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要做好节日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预案,安排好人力和物力,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四川省教育厅

                           2014 9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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